一、重大危險源
根據GB18218《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》中的定義,重大危險源是指生產、儲存、使用或搬運危險化學品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場所和設施。
毒性氣體臨界量:光氣0.3噸,硫化氫5噸,二氧化硫20噸;
易燃液體臨界量:環氧丙烷10噸,苯、丙烯腈和二氧化碳均為50噸。
二、重大危險源分級
根據化學品危險程度,重大危險源分為1~4級。可能造成30及以上人員死亡的屬于1級重大危險源;可能造成10~29人死亡的屬于2級重大危險源;可能造成3~9人死亡的屬于3級重大危險源;可能造成1~2人死亡的屬于4級重大危險源。
三、重大危險源儲罐及罐組基本控制要求
①每臺儲罐均應設置溫度、壓力、液位等過程檢測儀表;
②每臺儲罐均應設置液位高、高高、低、低低檢測儀表;
③設置可燃氣體、有毒氣體探測器等檢測儀表;
④設置滿足罐區安全生產要求的基本過程控制系統(BPCS)
四、重大危險源儲罐及罐組安全設計要求
①重大危險源儲罐或罐組均應設置液位高高、低低聯鎖;
②儲存劇毒物質的場所或設施,應設置視頻監控系統
③1級、2級重大危險源儲罐或罐組應設緊急停車系統,緊急停車系統既可采用DCS完成,也可采用SIS完成。儲罐進、出口管道的罐根閥可采用具有手動操作功能的緊急切斷閥;
④儲存介質為液化氣、毒性氣體或劇毒液體的1級、2級重大危險源儲罐或罐組,緊急停車系統應采用獨立設置的SIS,SIL等級按SLL2考慮,安全儀表回路的檢測元件和執行元件應獨立設置。
儲罐進、出口管道的罐根閥應采用具有手動操作功能的防火型緊急切斷閥,液位高高時通過SIS緊急切斷儲罐進料。
五、中間罐區安全生產設計要求
①當某類儲罐液位高高需聯鎖切斷罐進料閥時,為了不影響上游裝置或設施的正常生產,設計中應考慮快速開啟另一同類儲罐進料閥的聯鎖邏輯。
②當某類儲罐液位低低需聯鎖切斷罐出料閥并停泵時,為了不影響下游裝置或設施的正常生產,設計中應考慮快速開啟另同類儲罐出料閥的聯鎖邏輯。